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关于成立首批区级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上级文件收发传阅单
收文编号:2018100902
收文时间 | 2018年10月09日 | 紧急程度 | 紧急 |
来文单位 | 泉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 来文文号 | 泉洛教人〔2018〕58号 |
文件名称 |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关于成立首批区级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 ||
需完成时间 | 10月25日前 | ||
重要内容摘要 | “洛江区名师工作室”将分设各学科工作室,以洛江区教育局监督指导、洛江区教师进修学校常规管理、区属各优质学校具体运行为模式,充分发挥工作室的引领和辐射效应。申报时间从下文之日起截至2018年10月25日,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申报,并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 ||
领导签署意见 | |||
文件阅览 确认签名 | |||
处理结果 | |||
催办 | |||
办结归档 | |||
说明 |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根据领导的签署意见和文件的内容要求,必须于两天内将处理结果上报办公室。如紧急文件根据紧急程度另行处理。 |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文件
泉洛教人〔2018〕58号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关于成立首批区级
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
为深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创新培养培训体制,提高教师培养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促进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区属各类学校建立校级名师工作室的基础上成立一批由教学名师领衔,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洛江区名师工作室”。
“洛江区名师工作室”将分设各学科工作室,以洛江区教育局监督指导、洛江区教师进修学校常规管理、区属各优质学校具体运行为模式,充分发挥工作室的引领和辐射效应。为顺利开展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工作,特制定《洛江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暂行)(附件1),现根据《实施方案》就遴选名师工作室第一批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在职在岗,符合《洛江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遴选条件的教师。
二、遴选原则
1.坚持面向一线的原则。遴选长期扎根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2.坚持面向全区的原则。遴选既要选拔有丰富经验和水平的资历教师,又兼顾培养有发展前途和潜力的中青年教师。
三、遴选条件
按照《洛江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室领衔名师”、“工作室成员”两类对象对应的选拔条件进行遴选。
四、 遴选工作
1.“领衔名师”遴选:首批试点区名师工作室的领衔人由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名,报区教育局审定,经与领衔人本人及所在学校联系、协商好相关事宜后批准聘任。试点工作结束、各学科名师工作室全面启动后,各学科工作室领衔人在本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学校负责推荐,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听取多方意见,审定批准聘任。领衔人聘期三年,届中若考核不合格取消领衔人资格。
2.“工作室成员”遴选: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经学校审议后推荐上报区教师进修学校,区进修学校审核认定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提交“领衔名师”,由“领衔名师”与成员人选进行双向选择。
3.遴选名额:原则上每个学科名师工作室的成员5-8人,其中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遴选工作本着“从优从严”的原则,如个别学科人员遴选条件不够成熟,则暂缓建立。
五、遴选申报办法
申报时间从下文之日起截至2018年10月25日,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申报,并做好资格审核工作。申报对象填写《洛江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登记表》,学校审议后盖章确认推荐,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区教师进修学校,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2659069@163.com(联系人:林武成 联系电话:13505066109 )。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区教育局与进修学校审议确认“领衔名师”人选后,由进修学校与“领衔名师”对接工作室其他成员的遴选工作。
各学科名师工作室组建工作完成后,由区教育局下文公布,按照《洛江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暂行)规定,各学科工作室必须开展相应工作、履行相应职责与任务;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及工作室成员进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室是否继续挂牌、成员是否续聘挂钩。
附件:1.洛江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2.洛江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登记表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8日
附件1
洛江区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暂行)
为推进我区“名师工作室” 建设,加快“名师工程”步伐,创新名师培养体制,充分发挥工作室的引领和示范辐射效应,促进我区教师队伍专业水准全面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教师专业能力提高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在全区学科教学教研中有成就、有影响充满活力的高层次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促进学科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的、由同一学科领域的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教科研和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教育共同体。它将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的,并通过开展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培养培训机制;并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名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后备力量的教师梯队,为我区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和可供借鉴的新模式。
三、组成与选拔
(一)名师工作室人员组成
1.领衔名师,即工作室主持人。一般由特级教师、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担任,主持工作室全面工作,同时聘为区教师进修学校兼职教研员。
2.工作室成员。协助名师开展工作,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或有发展潜质的优秀教师组成。个别业绩突出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为区教师进修学校兼职教研员。
(二)领衔名师的选拔条件
1.获得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称号者,或在省、市教师技能大赛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是“领航团队”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等具有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经历和经验。
2. 知识广博、扎实,富有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富有研究和创新精神,在所教学科有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或特色,堪称育人模范、教学能手,教学业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三)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选拔条件
1.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并在岗在编的中小学教师。
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富有责任心和进取心,虚心好学,潜心钻研,具有较高的集体荣誉感。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4.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个人在区级以上报刊发表(含地市级以上教研室举办的优秀教研论文评比二等奖)2篇以上。
同等条件下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优先。
四、职责与任务
(一)领衔名师职责与任务
1.根据领衔人本人研究特长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要求和名师工作室的特点,制定工作制度、机制,制定并落实阶段性工作重点,分析每一个学员的实际和特长,量身定做,分别制定指导方案并实施全程指导。具体包括:
(1)指导学员制定三年个人成长发展目标和具体的实施计划;
(2)指导和督促学员每人每学年除需完成区教育局规定的教师读书教研提升活动所规定的三本书外,至少还需再阅读一本理论专著,撰写有一定质量的学习心得(不少于1万字);
(3)指导学员每人每学年开设公开教学课不少于4节,相互听课每学年不少于30节;
(4)指导学员每人每学年至少承担或为主参加1个区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并完成结题或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5)指导学员每人每学年至少有1篇本学科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6)指导学员完成工作室规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
(7)指导学员做好个人专业成长记录,及时形成阶段性发展总结。
3.结合学员阶段性学习汇报,指导学员数次展示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教学活动。
4.指导学员确定教学研究方案和教育科研课题,或指导学员作专题调查研究,也可指导学员参与自己的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指导和督促学员按计划完成并提交教学和课题研究总结或论文。
5.建立名师个人网页或博客,定期在网页上发表指导文章或博文;原则上,每学期应在所指导的学员的区域学校开设1—2节的教育教学示范课,开设1—2次教育教学专题讲座。
6.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并对学员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区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7.在聘期内,培养(带教)本学科3名区级以上的中青年骨干教师,起到良好的辐射作用。
8.在聘期内,每年提交工作小结,并对区教育局的名师工作室方案和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聘期任满前,提交工作总结和报告。
(二)成员职责与任务
接受领衔名师指导,提高自身专业能力水平;在领衔名师的指导下,结对帮带所在学校5-8名年青教师;在领衔名师的直接领导下,起组织、协调作用,完成领衔名师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组建与审批
1.确定工作室主持人。每个学科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即“领衔名师”。采取个人自主申报、所在学校或教师进修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由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在符合条件的对象中组织评审确定 “领衔名师”人选。
2.选拔工作室成员。名师工作室的成员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学校推荐,遵循“个人申请、双向选择、关注层次,择优录用”的原则,在全区中小学教师中,选定有自我发展需求且有发展潜力的培养对象,作为“名师工作室”成员的候选人,进修学校审核认定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提交“领衔名师”,由“领衔名师”与成员人选进行双向选择,经进修学校和“领衔名师”共同审核确认后报教育局备案。
3.按一定规模组建工作室。原则上每个学科名师工作室的成员5-8人,其中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启动学科工作室。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向领衔名师发放聘书,领衔名师与成员签订协议书,并将本工作室工作计划、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进修学校教研室审核、备案。
5.工作对接。名师工作室成员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的范畴,在实施工作室任务的同时,要保证所在学校相应工作量。名师工作室每年要向教师进修学校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予以审议,自觉接受教师进修学校的业务指导。
六、经费使用
1.每个名师工作室每年的经费为10000元,由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管理,经费财务单列,专款专用,原则上不增加学员和所属学校(单位)的经济负担。
2.名师工作室的经费使用由工作室的领衔人根据工作方案提出后经相关机构审批。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资料;教学研究、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名师授课费以及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相关人员必要的加班费、劳务费。
3. 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周期工作完成后经综合考核合格,区教育局对领衔人进行一次性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洛江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的局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牵头组成名师工作室专家小组,负责对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和学员培养方案的督促制定和审核;负责对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具体负责对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学校加强对名师工作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要求
1.区级名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应安排一名学校领导主管协调该项工作,并为该名师工作室设置必要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电脑及网络条件)。
2. 名师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和绩效考核。各学校应适当减少领衔名师的日常教学和其他一般性工作,确保其有充足的时间开展各项活动。
3. 工作室活动时间为每周一次(半天)。领衔人可采用名师课堂、名师释疑、名师沙龙、网上指导、组织研讨、现场指导、指导读书、教学研究、课题研究、专题研究、听课评课、观摩考察等形式对学员进行指导培养。
附件2
“洛江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片 (一寸彩色) | |||||
出生年月 | 最高学历 | 学 科 |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手机 | |||||||
现任称号 (在对应称号 后填写级别) | 骨干教师( ) | 学科带头人( ) | 教学名师( ) | |||||
申报称号(√) | 领衔名师( ) | 工作室成员( ) | 工作室学员( ) | |||||
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前的学习经历开始填起、含工作简历) | ||||||||
工作业绩 主要成果 不超过1000字(附佐证材料) | ||||||||
所在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抄送:市教育局,区财政局,金常委、杨副区长。 |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8日印发 |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关于成立首批区级名师工作室的通知.docx